医疗器械的实际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主要集中于以下几个方面

《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二章主要是对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质量体系组织机构设立以及质量体系有关人员职责、资质、能力、意识与培训的要求。利昂DR厂家的总工程师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实际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主要集中于以下几个方面,应引起企业的重视。

1.管理部门职责、权限不清晰,存在质量管理职能重叠或缺失现象。

2.管理者代表虚设。有些企业管理者代表除学历资质以外不具备相应的资质,不能行使规范要求的质量管理职责,并不从事质量管理相关工作,但仍被任命为管理者代表;有的企业管理者代表更换频繁,不能保证质量体系管理的稳定性;有的企业名义上任命了符合资质要求的管理者代表,但实际上被赋予的质量管理权限有限,不能对质量管理体系实施管理等。

3.管理者代表承担职责太多,企业负责人未实际履行应当履行的质量管理职责。管理者代表包揽了管理体系文件起草、批准、分发、实施等大部分具体工作,内审、外审、管理评审都是管理者代表在“唱独脚戏”,大大降低了其他部门的参与度,质量管理体系变成“纸上空谈”。

4.技术、生产、质量部门负责人管理能力不足。有些部门负责人对相关法规、标准不够熟悉,有的不具备应当具备的一定的背景,有的缺少质量管理的经验,共同特征是不能对企业设计开发、生产和质量管理中的实际问题做出正确的判断和处理。

5.影响产品质量工作的人员能力不足。

6.检验员数量和能力与所承担检验任务不匹配。

7.未按规定对影响产品质量的人员健康进行管理。有的企业不能保证必要的体检频率或体检项目较少;有的企业通过体检发现员工某些指标超常时,未对其进行进一步检查和评价,仍让其从事直接接触人体循环系统的无菌医疗器械产品的组装工序。

技术、生产和质量部门负责人应当熟悉医疗器械相关法律法规

利昂医疗的总工程师了解到,按照《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总则的要求,医疗器械生产企业须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并保持其运行。为了达到上述目的,企业应当建立适当的组织结构并配备相应的人员。人员是企业产品实现和建立、运行质量管理体系的重要基础,同时也是影响产品质量的活跃、难控制的因素。因此,人员对企业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和运行至关重要。企业既要配备足够数量并能胜任工作的人员,还要不断通过培训、教育,提高其工作经验和能力,强化相关人员的质量意识和风险意识,这才能保证气腹机等医疗器械的创新的前提。

由于小型医疗器械公司人员流动性较大,不少公司为避免取得内审员资质的人员频繁流动,常任命虽然不具备管理者代表应具备的资质与能力、但不易流动的人员(比如亲戚、朋友)担任管理者代表,实际工作却由部门负责人如生产管理、质量管理或质量检验部门负责人承担。

《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第八条规定:“技术、生产和质量部门负责人应当熟悉医疗器械相关法律法规,具备质量管理的实践经验,有能力对工作中的实际问题进行正确判断和处理。”本条虽然强调的是工作经验与能力,未直接要求学历和背景,但是人员的工作经验与能力并非凭空得来,往往需要既往的教育背景、培训经历、工作经历作基础。

我国医疗机构过度依赖并信任价格昂贵的进口医疗器械

由于国内医疗器械使用寿命和产品质量与国外企业有一定的差距,因此,在医疗器械的采购上,更加偏向于进口医疗器械,这也导致我国自主品牌市场占有率降低。

进口医疗器械产品近几年进入中国市场逐年增多,而我国的医疗器械产业却存在一定的问题。当前,我国的医疗器械高层次品牌极少,因此,不论是普通器械还是高层次器械,我国器械企业在国内市场中并没有话语权。

要生产出如内窥镜摄像机等应用率高的设备,加强研发缩小与国际水平直接的差距。另外,加大本土品牌如南京利昂医疗等厂家宣传,提高消费者对国产品牌的信赖度。

国内生产商面临难以攻克的技术难题只有被国外企业占据这块市场。

主要国内的医疗器械科研技术没有达到国际化水平,这也严重阻碍了我国医疗器械产业的健康发展。我国医疗机构过度依赖并信任价格昂贵的进口医疗器械,也导致了患者在检查等费用上不断攀升,进口医疗器械与药品一样,或多或少都会存在一些问题。近几年,关于进口医疗器械设备出现故障等质量问题也是屡见不鲜。

进口的医疗器械产品也不一定好,在各地检验检疫局屡屡发现这样或者那样的不合格问题。

对国产医疗器械的不信任,在加上我国医疗器械行业起步又晚,导致国产医疗器械遭遇到排斥。我国医疗器械发展遭遇着压力。

鼓励医疗器械研发创新,推动内窥镜摄像机等医械高质量发展

从全球看来,国内企业的产品在全球市场占有比例仍然偏低,在加速实现国产替代之余,应不断提升创新水平,在研发中还应将全球市场纳入考量。不过,这并非企业单打独斗之事,创新医疗器械的上市和应用需要多方合力营造环境。

国家药监局鼓励医疗器械研发创新,推动医疗器械产业高质量发展。

国家医疗器械审评审批部门力图在制度建设、交流方式上有所突破,创新产品的审评审批。“实施医疗器械创新审批通道意义重大。推动创新,需要企业和药品监管及审评部门共同努力。在国家药监局制度和理念越来越开放的形势下,建议企业大胆地将创新产品拿去参加审评申报。

对创新产品进行审评表明了国家药监局与器审对内窥镜摄像机等创新医疗器械的认可。

建议继续保持对国内企业创新的支持力度,给予企业更多的信心和耐心。

利昂医疗表示获批不是创新医疗器械申报者与审批者的终目的,如何使其早日惠及患者才是药监部门和研发者的初衷。

中国企业的保护意识增强了

虽然近几年国家加大了对自主创新企业的奖励力度,但目前医疗器械企业自主创新的积极性和转化率还不高。中国医疗器械高层次产品在自主创新方面与国外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这种差距体现在国家政策体系以及专利研发应用等各方面。

近年来,中国企业针对专利侵权的纠纷高居全世界榜首,一方面说明中国企业的保护意识增强了,另一方面也说明中国亟需建立公平公正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保护研发、打击侵权将更有利于相关行业技术水平的整体提升,这是实现国家产业升级和科技创新战略的重要条件。

近20年来,国产DR等医疗器械在中低端领域占比超过百分之60,在中高层次市场也取得了较大突破。然而,在更多的高层次医疗器械领域,由于创新机制体制不健全、产学研医合作机制不健全、产业链条不完善、技术人才匮乏、资金困难等原因,国产医疗器械仍难以通过技术创新的方式打开高层次医疗器械领域的大门,我国中高层次医疗器械产品的自主创新之路仍然漫长。

我国科研院所的研发成果转化率不高,转化医学还停留在初级阶段,医疗器械企业还缺少主动创新精神,社会资本与产业也难以对接,政府对创新产品的市场支持政策也不够,只靠中小企业自身还不能形成完善的创新发展良性循环。我国医疗器械行业整体仍处于中低端制造阶段,高层次产品仍有赖进口。对比国外医疗器械产业创新发展,我国医疗器械产业与发达国家相比仍然有较大距离。特别是在具有产业战略高度的持续技术创新能力建设方面存在落差。而像南京利昂这样的企业凭借我国市场的力量,自身的努力研发与创新获得成功,这是中国企业参与国际市场竞争、为国家为人民创造价值的重要路径,也是我国资本市场的核心价值之一,符合国家的利益和战略方向。

医疗器械注册人概念有以下几个重要内涵

根据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的定义,医疗器械注册人概念有以下几个重要内涵:

其一,医疗器械注册申请人是注册人的前位概念。我国现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对风险较高的二类(气腹机医用冷光源等)和三类医疗器械实行注册许可管理。申请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的主体均是注册申请人,注册成功持有《医疗器械注册证》的主体就是注册人。

其二,自然人、研发机构、企业法人可以成为医疗器械注册申请人。医疗器械注册申请人概念是由《条例》在2014年修订实施时提出的,但谁可以充当注册申请人却没有在《条例》中明确。

其三,医疗器械注册人享有“高度选择权”。医疗器械注册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自己生产或委托他人生产样品和成品。对于申请注册时不具有生产条件的注册申请人,获证后如果自愿生产的,则要申请《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成为生产企业进行生产;如果获证后不愿自己生产的,可以直接委托具备生产条件的受托方生产。

其四,医疗器械注册人是一个法律责任高度集中的主体。医疗器械注册人须具备医疗器械产品全生命周期质量管理能力,对医疗器械上市前的设计开发、临床试验、生产制造等环节,以及上市后的流通销售、售后服务、产品召回、不良事件报告等环节承担全部法律责任。一言以蔽之,就是注册人要承担整个产品生命周期中各环节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再说到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它是以许可持有人为基本调整对象,规定了许可持有人在产品全生命周期中的权利义务,是质量责任的首要承担者。该制度下,产品的注册许可和生产许可实现分离,申请人、上市许可持有人在不同的阶段承担不同的法律义务。在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中,注册申请人获得注册证后,由于医疗器械注册证不能转让,因此,注册人就转变为上市许可持有人。由此可见,两个制度尽管名称不同,但内涵一致——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其实就是现行医疗器械法规背景下的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

积极发展医用DR等国产设备

利昂医疗的总工程师了解到,随着我国医疗器械产业的发展,全国目前已形成一些医疗器械产业聚集区和制造业发展带。

如珠江三角洲、长江三角洲及京津环渤海湾三大区域,且已成为本土三大医疗器械产业聚集区。

三大区域的医疗器械总产值及销售额之和均占全国总量的百分之80以上。

因为条件不同,这三大产业聚集区又呈现出明显的地域特点。

在国产医疗器械创新方面,国内医疗器械行业也正在逐步形成以企业为主体。

面对市场高度同质化的竞争局面,医疗器械企业将不断创新,产品升级换代速度变快,积极探索研发新产品,积极发展医用DR等基础设备。

在政策方面,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批程序实施后,加速了国产创新医疗器械上市速度。

国产医械加速奔跑的助力就是创新

现在发达国家能够生产的医疗器械我国基本上都能生产、产品性能不断提高、技术水平大幅提升、创新产品逐渐增多等方面。

利昂医疗的总工程师从全球医药市场来看,在我国,医疗器械市场潜力巨大。

不过,由于起步晚、技术积累少,我国医疗器械行业发展仍面临不少挑战。

虽然我国医疗器械市场和产业发展速度惊人,但是在医疗器械产业发展水平、新品研发、创新队伍构成等方面与发达国家仍有较明显的差距。

国产品牌医疗器械尤其是高层次影像类产品(内窥镜摄像机等)和高层次耗材在高层次医疗器械市场上占有率较低。

创新将使我国医疗器械行业发展速度变快。只有别人跑一步,咱们跑两步,才能实现从跟跑到并跑乃至前排。加速奔跑的助力就是创新。

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就已出台政策,积极推动创新医疗器械研发。此外,国家药监部门还同意创新医疗器械注册前样品可以以委托加工方式生产等。对列入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或国家研发计划的、临床急需等情形的医疗器械设置优先审批通道。

切实让创新医疗器械上市速度变快,对于推动我国医疗器械创新研发起到积极作用。

医疗器械的技术创新要聚焦目标,瞄准应用需求这个靶心发力

医疗器械的技术创新要聚焦目标,瞄准应用需求这个靶心发力。

与探索未知的科学研究不同,技术创新既不能天马行空地玄想,也不能沾沾自喜地孤芳自赏,而是要聚焦应用目标,瞄准市场应用需求这个靶心发力。靶心在前,攻关在后,每一步才会走得很稳。

高科技产业应实现“顶天立地”模式。“顶天”是不断追求技术上的新突破;“立地”是把技术商品化,并大量推广、应用。“顶天”也是为了更好地“立地”,从市场获取用户新的需求,进一步推动技术的创新和突破。这说明,应用科学、实用科技,成果须面向应用,才会有用武之地。同样,现代高科技系统工程乃至为科学服务的大科学工程,产业诉求、市场需要、用户追求等既是创新的驱动力,也是创新的持续保障。我国科技界这方面也有不少成功的探索,比如国产大客机研制,就是结合国家发展水平和市场实际需求,设定好整体目标,再针对若干关键技术进行攻关。

在信息、生物医药、智能制造等应用技术领域,我国近年来努力补齐创新不足的短板,气腹机等一系列突破,国产DR的走向世界等等为提升行业整体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在这个过程中,也出现一些偏离实际应用目标的问题,比如把一些业界已实现的技术“新”设立为创新项目,导致资源浪费;或是技术创新项目只考察某一两项的“核心指标”,只关注理论上是否达到先进水平,却不去管是否能解决实际问题、产品的实际应用怎么样,所谓的重大突破沦为“屠龙之术”。这就像考察治病,不看病人是否康复,而只看医生用了什么药、写了多少诊断报告,变成本末倒置。

技术创新未能瞄准应用需求的靶心,可能也是造成科技和经济“两张皮”现状的重要原因。并非一切创新都要以实用的标尺来衡量,科学上的原创发现、基础突破,暂时无法直接转化为应用,是正常的科技发展规律。但对技术创新、技术研发来说,仍要以需求为目标、以应用为靶心来设计目标和规划发展。当然,有了靶心并不意味着创新是死板、僵化的,在聚焦的基础上,围绕市场和产业需求做文章,结合用户体验提高和完善技术水平,会不断激发创新。

推动企业提高创新和研发能力,推动国产医械的发展

医疗器械质量和创新发展,要改革完善审评审批制度,激发产业创新发展,改革临床试验管理,上市审评审批,推进一致性评价,完善监管体制,推动企业提高创新和研发能力,上市满足临床急需。

利昂医疗看来,提升审评审批质量、效率部署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为创新医疗器械审查开辟新通道、发布免于进行临床试验医疗器械目录、着力改革技术审评工作、开展临床试验监督抽查……随着一系列举措紧锣密鼓地实施,我国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效。

不管是基础的医用DR设备还是内窥镜摄像机设备,对于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不可或缺。而不断推进的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改革,及以此激发出的产业发展与监管创新,在确保人民群众使用医疗器械的可及性方面的作用正在不断显现。

发布免于进行临床试验医疗器械目录,有助于减轻企业注册申报的工作量。

为满足医疗器械监管和产业发展的新需要,适应医疗器械标准发展的新要求,《医疗器械标准管理办法》发布,进一步细化了标准管理职责及标准制修订工作程序,明确了产品技术要求与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之间的关系,强化标准实施和标准跟踪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