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优化社会办医医疗机构跨部门审批工作的通知
《关于优化社会办医医疗机构跨部门审批工作的通知》要求卫生健康、中医药主管部门要与自然资源、消防等主管部门密切配合,对社会办医疗机构提供合理的选址布局咨询服务,避免其反复跑腿或走弯路。
对于依法受限用于举办特定医疗机构、开展特定医疗服务的地点和场所尽早作风险提示,咨询意见作为医疗机构选择经营场所的参考,不作为终审批结论。
同时还进一步提出,城市、县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和经批准的城乡规划,制定暂不改作医疗服务相关规划用途的现有房屋设施用于举办医疗机构的要求细则。为降低社办办医门槛,这次举措将细节调控权交给地方,让其自行协调解决政策操作障碍,可以说是相当给力。
另外,社会力量申请划拨国有建设用地用于建设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因尚不能完成医疗机构执业登记、社会服务机构登记,自然资源、卫生健康、民政、中医药主管部门要积极协调落实划拨用地相关政策。
利昂医疗的总工程师从新一期的全国医疗卫生机构数据上看到,民营医疗机构正以年净增长上万的速度迅猛发展。社会办医的崛起势如破竹,相信在政策地不断推动下,民营医疗(DR厂家等)资本市场将迸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