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步查清生产企业和产品注册情况,是医疗器械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来取得的成效之一

我国医疗器械监管对象的底数初步摸清,利昂医疗的总工程师强调,初步查清生产企业和产品注册情况,是医疗器械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来取得的成效之一。自开展医疗器械专项整治以来,医疗器械监管的一些基础性工作加强,医疗器械注册资料的真实性核查、企业生产质量管理体系的检查、违规企业查处等工作都有了较大进展,体外诊断试剂监管等难点工作有所突破。

针对以往存在的监管对象底数不清、基础管理工作薄弱等突出问题,去年以来,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积极开展了核查工作。

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加强了气腹机等医疗器械生产环节的监督检查。在各地开展对企业生产环节监督检查的同时,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组织力量,对54家血管支架、骨科内固定器材生产企业和被举报的生产企业进行了专项检查,对51家生产质量管理体系规范试点企业进行了检查。

此外,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过反复研究,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出台了《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和《体外诊断试剂生产实施细则(试行)》等配套文件,解决了长期以来体外诊断试剂监管制度不健全、多头管理的问题。

随着国际经济形势的变化,国家提出创新发展战略

我国医疗器械监管大致经历了四个阶段:一阶段是新中国成立初期的“计划模式”。二阶段是改革开放初期的“发展模式”,1996年9月,原国家医药管理局发布了《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管理办法》。三阶段是1998年至2008年的“监管模式”,2000年,国务院发布《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初步建立了以上市前审批、生产企业监管和上市后监管为核心的“三位一体”监管体系。第四阶段是“社会治理模式”,2014年版《条例》的颁布,充分体现了风险管理、简政放权和社会共治等监管理念。

2000年版《条例》解决的是没有监管法规的问题。2014年版《条例》解决的是‘使法规更好’的问题。”在王宝亭看来,2000年版《条例》对规范和促我国医疗器械产业发展、保障公众用械发挥了重大作用,须充分肯定。

2000年版《条例》发布时,全国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不到5000家,年产值约300亿元;到2013年,我国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已达15000多家,年产值超过3000亿元。医疗器械产业规模和技术水平,以及潜在风险都发生了很大变化。CT装置、磁共振装置、彩色B超、直线加速器、血管支架、人工关节、医用DR等都已经实现国产化。新产品不断出现,高风险产品快速增加。2000年版《条例》越来越难以适应新形势、新需要,对其进行修订成为共识。

对于具体修订内容,大家产生了不同意见。当时有人提出,将二类医疗器械的注册审批权从省级药品监管部门“收上来”,由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统一审批,这有利于统一审评尺度,也符合国际惯例。

另一个争论焦点是一类医疗器械是否由注册改为备案。很多人担心,一类产品实行备案制后,企业会将“沾边不沾边”的产品都拿来备案,而且存在“将二类产品当作一类备案”的风险。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利昂医疗了解到当时开了多次座谈会。2006年,启动条例修订工作后,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进行了30多项专题调研,涉及产品注册、日常监管、不良事件监测、产品召回等。经过广泛征求意见和多次讨论修改,2008年3月,《条例》修订送审稿报送原国务院法制办。

此后,原国务院法制办广泛征求有关部门和企业意见,还召开了国际研讨会听取专家及行业协会意见。在此基础上,对《条例》进行了反复研究。

2014年版《条例》的修订工作,是在广泛听取社会意见、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按规定程序发布的,是集体智慧的结晶。

历史,总是在一些特殊的时期给人们以汲取智慧、继续前行的力量。

2014年3月7日,李克强总理签发国务院第650号令,正式发布新修订的《条例》,同年6月1日,2014年版《条例》正式实施。

2014年版《条例》共8章80条,约13700字;2000年版《条例》共6章48条,约5900字。新版《条例》与旧版相比,在结构上增加了两章,篇幅上增加了1倍多。

对于修订过程中讨论较多的一类医疗器械的准入管理问题,2014年版《条例》终选择了大胆改革。

实践证明,一类医疗器械由市级药品监管部门审批改为备案,并没有造成混乱。这不仅说明医疗器械产业整体合规情况不断好转,也证明我国医疗器械监管水平不断提升。

一类医疗器械改为备案管理后,全国300多个地市级药品监管部门都要履行备案职能。“备案尺度能否统一”“面对五花八门的医疗器械产品,市局如何把握”是当年讨论的焦点。

2014年版《条例》发布后,对政策可行性的探讨转化为如何保障新规落地。2014年10月,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发布《关于一类医疗器械备案有关事项的公告》。随后,省级药品监管部门陆续制定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工作指南和目录。有了细化的指导原则,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工作得以有序开展。

随着国际经济形势的变化,国家提出创新发展战略。2014年版《条例》第五条明确提出国家鼓励医疗器械的研究与创新。

改革开放40年来,我国医疗器械产业快速发展,一路高歌,医疗器械监管工作硕果累累。2014年版《条例》的实施,标志着我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进入崭新阶段,国家药品监管部门不断创新体制机制,深化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产品创新,着力加强上市后监管,注重风险防控,强化技术审评、标准管理、检验检测、审核查验、不良事件监测等技术支撑机构建设,不断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科学监管、智慧监管成效逐步显现,医疗器械产业创新持续迸发。

国内企业的优势之一可以根据医生的需求对设备做出调整和改进,与研发人员直接对接

近几年来,国家出台了多项政策支持国内医疗器械企业,如研发阶段对先进医疗器械直接提供临床支持,上市审批阶段提供绿色通道,招标销售阶段鼓励使用国产医疗器械。这些政策的公布和落地极大地支持了国产医疗器械企业的发展。

很多企业感受到了市场的变化,很多的国产医疗器械采购量在不断提高。

除了市场层面的进一步开放,让医疗器械企业期待的还是审批流程的速度。设备研发企业,可以优先审批,缩短研发上市周期。

利昂医疗根据自身经验表示创新产品是国家为了支持创新的医疗器械,它有一个绿色通道,那么产品有足够的创新以及有显著的临床价值,国家有绿色通道可以跟普通的产品分开。

药监局2014年发布的《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批程序(试行)》通知,此后2016年,药监局另发布《关于医疗器械优先审批程序的公告》,截至去年年底,共有273项特别审批申请被提交,确定63个产品进入特别审批通道,共批准12个创新产品注册上市。政策的大力支持是国产医疗器械研发推广的重要基石,在此基础上,一些高成长细分领域的国产产品已经取得很好的成绩。

这两年可以说我们国产的医疗设备,采购的份额是逐步扩大的。

说到进口替代,目前,我国的医疗器械产业已经基本实现了低值耗材领域的进口替代。

国内企业的优势之一可以根据医生的需求对设备做出调整和改进,与研发人员直接对接,省了很多时间。

它的好处重要的是一个价格优势,它可以比进口设备便宜一半还要多。还有它可以根据临床需要,然后我们跟工程师进行沟通,他可以帮我们设计一款我们想要的设备,这是非常难得的。

主要是看中了产品的高性价比和及时的售后服务,但和国际品牌相比,他们还需要更多积累。

需要承认的是,目前与全球医疗器械巨头相比,我国的医疗器械企业无论是收入还是市值规模都偏小,且十分分散。

我们在迎头赶上,我们可能在设备的工艺性,工艺的提高,还有一个特别是软件这一块的开发能力,芯片的开发的这种能力,可能是要进一步地提高。

按产品来看,国产医疗器械已经在生化诊断、心脏支架、骨科创伤、监护仪等少数细分领域实现了进口替代,但在大多数领域仍然由进口企业占据主导地位,如化学发光、血液分析、内窥镜摄像机、超声、骨科关节、起搏器等领域进口占比都超过百分之50。

一个是看服务,另外一个就是看体检机构的设备好坏

2013年至今,我国医疗器械市场的增速已经明显超过药品市场增速,约为药品市场增速的2倍左右,巨大的市场需求和政策利好的双重推动下,我国的医疗器械行业正在快速增长。

一个是看服务,另外一个就是看体检机构的设备好坏。

除了私立的巨大采购需求,目前国家还在持续推动分级诊疗,很多医疗器械配置不齐全的县级都在加大影像设备、超声、体外诊断产品、心血管、骨科耗材等配套设采购量。近期卫健委发布《工作方案(2018-2020年)》。

而在公立,医疗器械所带来的收入也正在不断增加。利昂医疗的总工程师调查数据显示:从收入结构来看,药品仍然是公立的主要收入来源,占比在百分之33-40左右。但药品增速低于医疗器械相关的卫生材料、检查、化验的收入增速。相比药品,医疗器械相关收入增速更快且盈利能力更强,盈利贡献更大。

从医疗器械与药品市场规模相比来看,发达国家基本达到1:1,全球平均水平约为0.7:1,中国市场仅为0.25:1,医疗器械市场还有巨大的成长空间。

这两年里医疗器械行业利好的因素主要有两点,一点是分级诊疗带来的医用DR等设备在基层医疗需求的扩容,二点实际上是基层医疗需求扩容带来的国产替代的这样一个机遇,我们认为对下游端来说,需求其实来自于大型的器械,而这些器械其实不分品类是所有的品类其实都有一个比较强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