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国内医疗器械科技水平的提升,多生产创新国产医疗器械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发挥比较优势,主动参与国际产业分工与合作,大力发展加工贸易,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

随着我国市场的进一步开放,加工贸易领域必将扩大,尤其是医疗器械等高科技产品加工贸易。但是,在加工贸易带来我国医疗器械发展新机遇的同时,也带来了一些挑战。减少低技术含量、低技术附加值商品的加工贸易,使加工贸易向高技术、高标准方向转移,以优化出口结构等建议。

我国医疗器械进出口贸易金额近年来呈逐渐增长态势,尤其是出口贸易增长幅度明显大于进口增幅,这得益于南京利昂医疗等一系列好的生产厂家

我国医疗器械进出口贸易金额近年来持续增长,究其原因,除一般贸易的增长外,加工贸易的增长对医疗器械进出口额的增长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在我国医疗器械出口贸易中,加工贸易占有较高比重,而在进口贸易中,加工贸易所占比重较小。这对促国内就业增长、缓就业压力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同时也应当认识到,加工贸易金额是影响我国贸易顺差的一个主要因素。

医疗器械的进出口领域体现了一个国家的科技实力。在我国医疗器械加工贸易中,进料加工贸易和来料加工装配贸易的医疗器械几乎涵盖所有的医疗器械出口商品。鉴于医疗器械的高科技属性,以及我国对高层次医疗器械依赖进口的特点,结合我国的医疗诊疗实际情况和当前进出口贸易不平衡的问题,有必要加大高科技医疗器械的引进,推动加工贸易转型升级,促产业结构升级,优化出口结构,落实调整加工贸易结构的政策措施。同时,对医疗器械具体品种具体分析,适当减少低技术含量、低技术附加值商品的加工贸易,以适应国家在技术水平、社会保障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要求。

我国医疗器械加工贸易的区域化明显,而鼓励加工贸易的区域转移是我国西部大开发的具体工作内容之一。加大对加工贸易区域转移的政策支持,对于促进国内的加工贸易产业平衡,加强西部大开发的力度,带动中西部医疗器械产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对发达国家的加工贸易有助于提高我国进出口医疗器械商品的整体技术水平,促国内医疗器械科技水平的提升,多生产创新国产医疗器械,如气腹机等。

医改是未来医药行业发展的大推动力

医改是未来医药行业发展的大推动力。考虑未来医改投入力度进一步加大的可能性和人民医疗消费意识的唤醒。

在上游行业受宏观政策和外部环境影响较大的背景下,医药作为非周期性、出口依赖性弱、具有成长确定性的行业投资价值凸显。

长期以来,我国医疗服务突出的问题之一就是看病贵。政府财政投入不足、医疗保险发展缓慢、公立逐利明显、医疗市场监管不利、医药流通秩序混乱等一系列原因,使得人民看病吃药负担重。无论在城市还是农村,人民因经济问题而生病无法治疗的情况非常严重。

由于历史原因,我国的医疗服务体系还存在结构失衡的问题。随着医改的推进,政府将着力建设县级、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卫生服务网络,大力改变农村医疗卫生条件,使其承担起更多的人民医疗需求。同时,主要承担危重病,通过社区首诊、分级医疗和双向转诊等办法解决医疗需求过度集中于大的现状,使结构恢复到正三角的水平。这个转变,利昂医疗分析对于医药行业的影响在于,农村中低端市场的扩大必将带动质优价廉的普药加速增长。

在医疗资源整体不足的大背景下,农村医疗资源短缺的问题更加突出。多年来,政府的医疗经费偏重城市,高、精、尖设备几乎全部配置在省城及城市,而一些乡镇、县城连常见的医用DR设备检查诊断设备都配置不齐。相比城市居民,农民的看病费用也更加没有保障。

因此,未来卫生投资经费可能更倾向于向广大农村倾斜,合理配置医疗资源、特别是优良资源向农村医疗机构倾斜,加强农村乡镇、县级基础医疗设施建设,逐渐改变上述两级财力难支撑、经费投入严重不足、医务人员收入低下的状况。政府部门要用相关优惠政策鼓励药厂将药品直接销售到县、乡两级医疗机构,减少中间环节,使患者买到质优价廉的药品。

满足人民群众对医疗保障的迫切需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

虽然商业保险参与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取得了一定进展,但与人民群众对医疗保障的迫切需求不相适应,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不相适应。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中,商业健康保险发展滞后,存在一些突出困难和问题。

一是认识还不到位。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初步形成,政府对市场及其作用的认识还有待于深化。一些政府部门忽视商业保险的社会管理功能,对商业保险的认识还停留在“赚钱”的层面,对充分发挥商业保险在健全医疗保障体系中的作用缺乏深入理解,主动运用市场机制和商业保险的意识不强,甚至对商业保险参与社会管理服务还存在抵触情绪。如商业保险参与新农合能够将其技术、服务网点和风险管理等优势转化为新农合的经办资源,提高制度效率,这一点获得了国务院领导的高度肯定。但目前保险业参与新农合难以获得相关配套政策支持,有些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存在偏见,设置准入障碍。

二是定位不明确。在原有的医疗保障制度框架下,社会医疗保险与商业医疗保险之间边界不清晰,政府责任与市场机制没有明确界定,这主要表现在社保部门直接举办企业补充医疗保险。这种做法一方面挤占了商业保险在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中发挥作用的空间,阻碍了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另一方面,加重了困难企业的经济负担,影响了制度的公平,降低了体系的运行效率。尤其是社保机构一家包揽基本医疗基金和大额补充医疗基金,容易造成资金混用等财务风险。

三是配套措施还不到位。一是没有税收方面的支持政策。国际经验表明,税收优惠是拉动商业医疗保险发展可靠的政策杠杆,但目前我国还没有出台鼓励企业和个人购买商业医疗保险的税收优惠政策。二是缺乏医疗基础数据。商业医疗保险产品开发和经营管理都需要基础精算数据。但目前医疗机构、社保部门和商业保险之间,没有建立信息发布和数据共享机制。这一方面加大了商业保险的经营风险,另一方面不利于形成社会合力,控制医疗费用的不合理上涨。

利昂医疗的总工程师给出了一些政策建议:

一是在制度设计上明确商业健康保险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中的地位。建立医疗保障体系是一项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关键在于设计科学合理的制度框架。应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从整合社会医疗卫生资源的角度,打破行业和部门利益,建立起稳定的平衡和制约机制。医疗保障体系应该是多层次的,社会医疗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都应处于重要的地位。社会医疗保险遵循广覆盖原则,解决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障问题,推广推进医用DR等基础医疗设备,保证社会公平;商业健康保险遵循自愿配置原则,解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以外的需求。

二是合理划分政府与市场的作用,明确商业医疗保险的发展空间。政府与市场的功能明确、界限清晰,社会医疗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才能紧密衔接,协作,形成整体。根据我国国情实际,政府举办的社会医疗保险应提供基本医疗保障,合理设定封顶线和报销比例,承担有限的保障责任,同时应不断扩大覆盖面,努力提高医疗保障体系的公平性。对于基本医疗以外的医疗保障需求,属于市场范畴,应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通过商业医疗保险的途径解决。

三是明确补充医疗保险商业化,社保机构尽快退出企业补充医疗保险领域。针对社保机构强制举办企业补充医疗保险的情况,应明确鼓励企业和个人通过参加商业保险解决基本医疗保障之外的需求。社保机构应有序退出企业大额补充医疗保险经营领域,由具备相应经营管理和服务能力的商业保险机构逐步承接这项业务。

四是完善和落实配套支持措施。在税收政策方面,一是目前我国已出台企业补充医疗保险百分之4税前列支的政策,在明确补充医疗保险商业化经营条件下,落实此项政策,既支持了商业保险发展,也不会增加财政负担。二是在财力允许的条件下,可考虑对企业和个人购买商业医疗保险给予减免税收的政策。

在促制度之间衔接方面,一是加强基础医疗数据共享,整合相关行业医疗数据资源,构建我国病发生数据库和医疗费用数据库,建立稳定的数据共享和更新机制。二是支持商业保险与医疗机构建立“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制约机制,解决医疗风险管控难题。三是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要建立协调合作机制,在覆盖人群、目录范围、保障水平等方面紧密衔接,促商业保险提供补充医疗保险产品和服务。

对自己的身体健康担负起职责,并为能够从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中获取利益而担负起责任

医疗卫生事业正处于关键的十字路口。

医疗成本在快速上涨,而医疗质量却非常差或参差不齐,并且在许多国家或地区还存在看病难的问题,这些都是不争的事实。

这些问题加上由全球化需求、用户至上、人口素质的变化、不断增加的负担以及昂贵的新技术所推动的全新环境的出现,要求在未来10年内对医疗卫生进行根本性的改革。

无法适应这种新环境的医疗卫生体制很可能会“碰壁”,需要被迫立即进行大规模的重建——这对于所有的利益相关方来说,都是“两败俱伤”的结果。

毫无疑问,须进行改革;当前医疗卫生体制的利益相关方所能进行的选择仅仅是何时以及如何进行改革。

如果长期处于观望而不采取实际措施或者措施不够果断,那么医疗体制就可能会“碰壁”,也就是说现行的体制将难以维系,到那时将被迫立即进行大规模的重建。这有些耸人听闻,但确实可能发生。

财政的限制、与社会期望和标准相矛盾、缺乏激励机制、短视以及无法访问和共享重要信息,所有这些因素都抑制了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意愿和能力。如果无法将改革的意愿和能力聚集起来,那么这种改革只能落得“两败俱伤”的结果,医疗卫生体制的所有利益相关方都将成为输家。当然希望还是有的,但这要求各利益相关方担负起更大的责任、进行明智的决策并通力合作。利昂医疗的总工程师尤其强烈建议以下几点:

扩大当前的关注点,不仅注重于对急性病,还要关注对慢性病,并为大众提供一生的健康服务。

对自己的身体健康担负起职责,并为能够从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中获取利益而担负起责任。

帮助消费者保持健康身体并从医疗卫生体制中获得更多利益,同时帮助提供医疗服务的机构和医护人员提供更高价值的医疗卫生服务,大力普及创新医疗设备:内窥镜摄像机医用冷光源等。

与提供医疗服务的机构、医护人员和患者合作。

在期望的生活方式、可接受的行为以及医疗卫生中社会福利和市场服务各占多大比例方面,形成现实、合理的社会观念。

通过提供克服障碍、鼓励创新以及为国家或地区制定可承受解决方案所需的领导能力和政策措施,来解决当前体制的不足。

如果各利益相关方都能够承担责任,并表明改革的意愿和能力,那么就可以更好地利用改革的推动力,实现双赢的改革。这样的医疗卫生体制将成为国家的财富,而不是负担。它们能够帮助享受更为健康、更有质量的生活,而实施这种体制的国家或地区以及企业在全球也将更有竞争力。它们还可以帮助这些国家或地区在新兴的全球医疗卫生行业中取得竞争优势。

影响农民参加“新农合”与否的关键因素不是支付能力,而是参与意愿

民众对医疗改革的焦虑和期待,归根结底,在于医疗费用的超常快速增长已经成为当今中国严重的社会问题之一。医疗费用上涨幅度快于民众收入上涨幅度的趋势,普通民众因“看病贵”、“看病难”而怨声载道。

尤为重要的是,平时看起来不起眼的门诊费用的上涨幅度依然很高,这在很大程度上造成了初级卫生经济可及性的下降,相当一部分低收入民众因为没有钱而有病不看门诊。“小病扛”的后果往往就是小病拖成大病,而终因病致贫。

毫无疑问,现行的医疗体制弊端重重,进一步的改革势在必行。谈起医改,人们的印象,一言以蔽之,就是“复杂”。看起来千头万绪,但是,归根结底,无非是三大板块,即需方、供方和第三方。需方也就是医疗筹资体制或医疗保障体系,其核心是解决医疗服务谁来付费的问题;供方就是医疗服务的提供者,其核心就是各类医疗服务机构的组织和制度结构的问题;第三方基本上就是政府,其核心问题是如何以有利于全社会的方式对需方和供方进行正确的干预。

医疗保障体系的健全是新医改关键中的关键。现行医疗体制重重弊端的集中表现就是“看病贵”。姑且不论供方诱导需求问题普遍存在而导致医疗费用上升,在很多情况下,即使医疗服务费用和药品价格正常,对绝大多数患病民众来说,也构成巨大的经济风险。医疗保障制度的首要功能就是分摊风险,当所有人面对的医疗费用风险能够在健康人和患病者之间、在人们健康时段和生病时段分摊的时候,看病治病自然就不贵了。

医疗保障体系的二个功能是开辟了医疗服务第三方购买的可能性。利昂医疗的总工程师说当所有民众都把看病治病的钱汇集到医保管理者(不论其组织性质如何)手中,那么民众在生病时就不必自行支付高额医疗费用,而医保管理者就可以成为付费者。很显然,掌握了强大的购买力,医保管理者就可以运用各种手段来制约医疗服务提供者的行为,抑制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

医疗保障体系如此重要,但是其发展在我国却始终步履蹒跚,这正是我国医疗体制弊端重重的根本原因之一。中国政府开始高度重视医疗保障体系的建设。在城市地区,医保的主体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部门无疑在过去的五年内付出了巨大的努力。

尽管城市职工医疗保险和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在扩大覆盖面上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我们应该看到,现行医疗设备诸如医用DR等普及仍不够广,医疗保障体系的覆盖面依然不够广。

我国现行医疗保障体系走向普遍覆盖所面临的挑战,在城市和农村并不相同。城市现行医保体系的主干是社会医疗保险,它所面临的挑战是如何调整其制度设计并且强化执行上的强制性,从而以一种渐进的方式实现普遍覆盖。在农村,情形完全不同。新型合作医疗是一种自愿性的公立医疗保险,不可避免地会遭受逆向选择问题的困扰,即成员年轻、身体好的家庭不愿意参合。从患病概率和成本看,农民有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客观需求。

影响农民参加“新农合”与否的关键因素不是支付能力,而是参与意愿。但在不少地方,尤其是在试点初期阶段,出于对财政可持续性的顾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服务包”的设计以及起付线、报销比例和封顶线上的规定过于严酷,影响了保障水平,从而打击了农民参与的积极性。而且,在现有的制度安排下,贫困地区或者同一地区中低收入的农户相对来说从“新农合”中获益较少,从而导致了社会不公平的问题。②在试点县,各级政府和农村基层政权必定运用多种动员手段强力推动农民参合,但在非试点县参合率并不高。新型合作医疗如何在维持自愿性原则的前提下突破逆向选择的困局,乃是我国农村发展医疗保障体系所面临的重大挑战。

医疗设备事关医疗质量,事关患者健康和生命

利昂医疗的总工程师表示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医疗服务水平正在提高,服务的项目不断翻新,各种设备或耗材更新换代不断快,产品换代周期短,创新产品上市快,如X-CT,从1973年问世至今,历经十多次更新换代,早期是4~5年一次换代,而目前仅2年就实现了换代,这一变化使我们在管理、临床运用、维护与维修方面都面临巨大的挑战。

新技术和新设备大大提高了医疗水平,从20世纪下叶开始,以应用新技术新材料为标志的现代医疗器械产品,如支架、人工器官、介入手术器具、人工关节、激光手术器械、血管造影技术、起搏器、除颤器、B超、MRI(磁共振)、悬吊DRU臂DR、ct等,在推动和提高医学临床诊断和水平的作用上和保障医疗服务效果上越来越明显。

医疗设备的使用量越来越大,帮助医生进行诊断和治疗的辅助功能越来越多。新技术、新设备不断诞生,对设备的管理、学习、培训、维护要求越来越高,要求越来越强。产品更新有利于人们健康状况的早期甄别和病的早期诊断,有利于医疗实现人性化服务。在人类与医疗器械亲密接触的同时不免被其伤害。

现代大型医疗器械产品更新换代快,有些地方甚至出现盲目升级换代和狂热升级换代的现象。而由于市场经济和现行医疗体制的一些制度性弊端,决定了现行的医疗服务领域,存在不容忽视的甚至是比较严重的医疗器械风险。

我国对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相关政策法规还没有正式出台,对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监测工作认识还有待统一、行为有待规范。临床一线人员对设备质量控制的认识不够深入,紧迫性不强。认为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系非临床因素造成,与自己没多大关系,没能看到不良事件同时存在多种因素,如医疗器械参数不准,同一设备使用手法不同,结果差异较大等。

医疗设备质量控制认识不清,领导、机关及工程人员缺乏对设备质控的认识,概念不清,重购置,轻管理,重使用,轻质控,对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界定、上报不积极,强调客观原因多,甚至推给厂家了事,没有从根本上认识到质控的重要。

医疗设备事关医疗质量,事关患者健康和生命。大量的数字、事实要求我们须高度重视医疗设备应用质量控制。

面对巨大的医疗器械市场,厂商不惜花重金用于新项目的开发与技术推广。在繁多的医疗器械产品面前,如何确保质量性能的同时,又能提高设备性能完好,是急需解决的问题。然而在市场经济利益的驱动下,谁又该肩负这个重任呢?

建立医疗卫生投资主体多元化、资金来源多渠道、投资方式多样化、项目建设市场化的新机制

既然每个人都无可避免生老病死,都需要获得基本的医疗保障,那么,无论改革路径如何设计,都难改医改的基本目标,实现机会均等为主,同时兼顾结果均等。利昂医疗的总工程师说,政府不仅将全民医疗保障作为一项社会福利,更作为国家制度的基本原则,即国家有义务保护社会弱者,并不断谋求社会公正。

医改的第三条道路,“社会主导”的理论价值,以及社会主导模式主要体现在“一大二小,三个结合”上,在筹资方面强调公共和公平的原则,政府将发挥领导作用;在供给方面强调竞争和效率的原则,市场将发挥重要作用,这些设计不可谓不尽善尽美。然而,其理论与实际结合之后的功用还有待于社会实践的检验。

医疗改革涉及相关的部门有十几个之多,他们争议的都是和自己部门利益相关的内容。在利益的纠缠之下,各部门出台改革政策互不协调,步调不一,并终致使目前医疗体制改革缺乏一个相关各部门都认可的改革方向和目标。不难看出,问题的关键不在模式本身,而在于利益均衡分配难上。

事实证明,在医改过程中,单纯依靠市场调节是行不通的。对目前的中国医疗现状政府应该负更多的责任。医改牵涉到多个层面,非单一的卫生部门就能胜任,须借助于政府来主导医疗体制改革,打破不合理的利益之争格局。政府的责任在于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在医改方面肩负筹资和分配功能,有必要干预医疗体制的完善和发展。

需要强调的一点是,以药养医是现行体制下的怪胎,源于政府方面除了给政策不承担相当的责任,没有投入足够的资金,致使不得不自谋出路。有这样一个例子,日前某药房作的一次“百姓缺药调查”发现,百姓想用却买不到的大多是政府降过价的药品或者价钱便宜的药品,其中百分之70的药品早已不生产了。在此之前的19次药品降价中,百姓看病照样贵,在药店里买药价格照样高。

药品降价这项“民心工程”在错综复杂的医药购销“潜规则”面前难有作为。药品降价斗不过“潜规则”,公关费让降价胎死腹中,可见降价与临床使用量之间的关联性之强,如果没有完善的配套措施做保障,药品降价只能停留在历年层面,而不能解决现实中的看病贵问题。

中国的医疗保障制度改革不能陷入纯粹的模式之争,无论是哪一种模式,也不管是怎样一种混合,新制度终究要考虑可持续、求适度、行得通的效用。政府首要职责是推动建立一个全民医疗保障体系,并用医疗保险预付制取代现行的个人垫付制。

为从根本上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就须先解决人民的医疗保障问题。好的模式是,实行全民医保,普及内窥镜摄像机气腹机等创新设备。在经济飞速发展的当代中国,这应该不是难题。公立非营利医疗机构是保证群众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需求的主体,应由政府承担责任,这就要求尽快调整公立医疗机构投入政策,增加政府向医疗卫生事业的投资。

与此同时,要建立医疗卫生投资主体多元化、资金来源多渠道、投资方式多样化、项目建设市场化的新机制,鼓励社会资金进入医疗领域,进而打破公立医疗机构一统天下的垄断格局。

市场重组是一把双刃剑

目前,各大超声厂商都在竞相开发低成本、多功能、高可靠性、易于维护、容易操作的低价位彩色超声影像系统。由于技术进入门槛的降低,计算机技术的普遍使用,许多新公司及小公司也纷纷加入到这一类新产品的研制开发,而国内几家医疗设备厂商也在紧锣密鼓地研发自己的彩超产品。

市场上一定会出现多种价位适中、性能好、成像优异的彩超系统;国内品牌的加入,DR厂家的突破将打破几乎被进口品牌完全垄断的市场格局一一低档超声的战国时代的来临,必将促使市场重新洗牌。

市场重组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采购成本下降,更多的中小医疗机构有能力负担起彩超,这无疑也给广大的患者带来了更好的诊断效果。然而,市场价格的下降同时也会给厂商带来压力,虽说市场总量增加了,但竞争环境变得更复杂,可以说,只有那些懂得如何降低生产成本和控制运营成本的厂商,才能在这个市场生存下来。

在中国设厂生产无疑是降低生产成本的必由之路,多数外资厂商已在中国建立了生产基地,个别厂商从根本上来控制成本。元器件采购本土化也进一步在成本控制方面帮了忙,在这一点上,本国产品可以说是占尽优势。而就运营成本控制来说,如何建立行之可靠的分销模式甚为关键,运用物流控制系统来帮助降低成本和提效率,必将被提到议事日程上来。同时,系统装机遍布全国各地,如何在控制运营成本的同时保持一个良好的售后服务系统可以说是困扰各超声厂商的大难题。

总之,谁先准备好,谁的产品过得硬,谁就有可能像利昂医疗一样成为这场重组的先行者。市场的主动权通常会掌握在那些先行者的手中,谁掌握了主动权,谁就有了生存下去的希望。

中国经济发展这驾马车就会在快速的同时,亦能保持稳健

在中国的经济改革这一系统工程中,财政和医疗改革的关系相辅相成。中国的财政改革一直在进行,主要是在财税的征收体系方面。尤其是1994年分税制改革之后,由下至上的收纳体系进一步完善。利昂医疗的总工程师建议在支出方面仍需改善,主要体现在财政支出方面的一些制度和程序仍不健全,部分财政消费的透明度不高。

尤其在财政转移支付方面,财政的公共职能未能充分发挥。并且一些地方财力严重依赖上级政府,并且上级拨款不确定性大。而目前的转移支付又主要是按照各地区上缴金额的比例返还,并没有很好地照顾到经济不发达地区。

同时,医疗改革的问题则更是有目共睹。医疗改革已经是箭在弦上,但具体的改革方案有待确定。“全民医保”是医疗改革的一个方案,有不少人持赞同态度。但实现全民医保的国家,如英国以及其他一些西欧国家,已经因为“全民医保”而导致国家财力紧张,并且医疗服务质素有下降趋势。可见“全民医保”对中国的借鉴意义不是很大。

又有人说如果“全民医保”只解决群众看小病的问题,这样国家就可以负担得起。但问题是,小病本来大部分民众都负担得起,困扰民众的就是“大病”问题。如果医改不根本解决民众看大病的问题,那么这样的医改就只是“蜻蜓点水”。

那么,医改应该如何改?医改应该对不同收入的人“区别对待”。对收入达到一定水平的人,应该鼓励甚至强迫其购买商业医疗保险。而对于收入低于这一水平的人,则政府为其提供免费医疗服务。

对低收入人士的医疗支出,就应该来源于上级财政的财政转移。一般来说,经济相对落后地区,低收入的人一般较多,因此有资格获取国家免费医疗服务的人数也会相对较多。这样一来,经济相对落后地区获取财政转移支付的机会就会更多一些。通过财政转移支付对落后地区医疗的扶持,普及医用DR气腹机等设备,能在一定程度上带动该地区的经济发展。由此,财政支付转移不光能解决低收入者的医疗问题,也能相应缓解相对落后地区的经济发展不平衡问题。

建立一套规范的财政向地方医疗转移支付制度,可谓是好处多多。一方面合理地增加了地方的福利,另一方面明确、规范并简化了财政的支出程序,也会减少一些寻租空间。

一般认为,政府更适合担当“监护人”的角色。一旦财政的支出制度程序化和规范化之后,上级财政的主要职能就从“如何花钱”转变成了“如何确保钱花到实处”。

这样一来,上级财政只要简单地维护执行过程中的公正度就能够树立自己的权威,地方上也乐于接受这样的权威,而民众们也不再为病患所忧,结局将是皆大欢喜。如果财政改革和医疗改革能够做到入榫相扣,经济发展动力的转化效率就会提高,中国经济发展这驾马车就会在快速的同时,亦能保持稳健。

以《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这样一部行政法规来调整完全属于民事法律关系的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显得力不从心

在目前我国所有的社会问题当中,直接与老百姓切身利益相关的,同时也是让老百姓不满意的行业之一就是医疗行业!看病难、看病贵已经是当今中国普通老百姓抱怨和头疼的问题,是目前主要的社会矛盾之一。而我国目前还没有侵权行为法或一部专门性的立法来调整医疗损害赔偿纠纷,以《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这样一部行政法规来调整完全属于民事法律关系的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显得力不从心。

所谓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是指患者一方认为在医疗活动中因医疗侵权行为受到损害,要求医疗机构赔偿损失而引起的民事纠纷。在全部医患官司中,百分之95以上为患者状告。患者索赔数额相差很大,少的几百元,多则数百万元,其中绝大多数患者都提出了精神损失的索赔主张,且精神损失索赔数额占全部索赔数额的比重比较大。

为什么会造成这种局面呢?利昂医疗认为主要有以下原因:

1、随着医疗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就业机制的多元化,致使公费医疗的覆盖程度越来越小,患者自费比例的加大,导致过去一些被忽略因医疗费差异而引发的选择或者手段以及是否继续的知情权纠纷凸现出来

2、临床医学特点决定了它永远处于一种动态发展状态,随着各种诊疗手段的不断更新,以往一些采用旧的诊疗手段未能发现的医疗问题或漏诊、误诊问题也逐渐浮出水面,致使过去一些诊疗手段被彻底否定或被怀疑,部分患者以新的诊疗方法衡量旧的医疗效果从而提出医疗纠纷诉讼。

3、随着患者对医疗服务范围需求的不断增大,希望能得到创新型内窥镜摄像机等多种医疗设备的检查,并呈现多样化特点等新型服务,导致此类纠纷范围的扩展和数量的激增。

4、个别医护人员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偏低,态度冷漠生硬、不尽告知义务、片面追求经济利益而不顾患者的经济承受能力,也有个别医务人员怕费事而不按照医疗操作常规行事,致使患者被误诊、误治,甚至造成医疗事故,也是引发医疗纠纷的一个重要原因。

5、目前的医疗资源供需不平衡、配置不合理,一些小型医疗技术水平偏低、设备过于简陋,患者难以信任。

6、医疗纠纷诉前解决机制匮乏。当前,医疗卫生主管部门职责淡化,没有建立起可靠的诉前解决机制,医患之间一旦发生纠纷,途径就是向法院提起诉讼,使大量医疗纠纷不断涌入法院,大大增加了法院的工作压力。